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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品市场:尚在襁褓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 19:02 中国经营报

  作者:赵法忠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各大连锁药店如今正在借药妆品纷纷谋求转型,以薇姿、理肤泉、雅漾、依泉等国际品牌为主的药妆品日渐走俏,部分产品日均销售额甚至高出常规非处方药。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药妆品目前仅在少数药店出售,而且销售额也远远小于药品,一些企业的不正规行为更是挫伤了消费者购买药妆品的积极性。

  中国药妆美容网资深人士表示,由于整个国内环境还不完善,政策没有到位,企业鱼龙混杂,药妆市场的春天还没有来,市场的培育至少还需要3~5年的时间。

  只有少数药店有售

  药妆品一般认为是含药化妆品,在美国,凡被FDA认为是含有被认为是药成分而非化妆品成分的化妆品就是药妆品。在中国,一般认为在药店销售的化妆品就是药妆品。

  在北京市场上,中国连锁药店20强企业金象大药房金源店陈小姐介绍,在金象100多家连锁店中,有药妆品专柜的大都是金象的直营店,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直营店都有药妆品专柜,而加盟店几乎都没有药妆品销售。北京京卫大药房的张小姐也表示,在她们的连锁店里,只有很少一部分药店设有药妆品专柜。

  为了了解南方市场的情况,记者连线了广州海王星辰医药连锁公司,据该公司一位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内的海王星辰药店几乎没有药妆品销售,只有零星的少数几家在销售。同时她也表示,在海王药店深圳分店中虽然有销售,但也不是每个店都有。

  另外,记者从现在市场上反映销售量最大的药妆品企业——薇姿了解到,该产品目前在广州总共有61家药店销售,在深圳有92家药店销售。单从数量上看,还不到当地药店总量的10%。南方其他城市中,有薇姿销售的药店:南宁15家,厦门15家,福州15家,昆明33家,数量也不是很大。

  所占营业额不大

  据了解,现在的药妆品主要是以薇姿、理肤泉、雅漾等法国品牌为主,其中薇姿销售额最大,其次是理肤泉。那么这些药妆品在各个药店的销售情况怎么样呢?京卫大药房的张小姐介绍,相对整个药店的销售总额来说,药妆品的销售总量占据比例不大,有的店里的药妆品销售甚至微乎其微,可以忽略不记。

  对于出现这种现象,张小姐分析,一方面是厂家没有在店内进行促销活动,只是各个药店在柜台销售;另一方面很多女性购买化妆品还是愿意到商场、专卖店。与张小姐持相同观点的是广州海王星辰正佳广场药房市场部一位小姐,她表示,她所在的药店药妆品的销售还远远不及药品。而这正是广州海王药店中很少有药妆品专柜的原因。

  不过,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有的药店药妆品销售情况还算过得去。金象大药房金源店陈小姐介绍,该店平均一天能够销售薇姿产品20支左右,换算成金额约为2000元左右,最多一天能够卖到3000元,再加上理肤泉、雅漾等品牌,平均一天大约销售3000元左右。这样的销售总额大概占到整个药店日营业额的近20%,“我们感觉这样一个销售量还不错。”而记者从金象大药房西单总店了解到,西单总店的药妆品最多一天能够卖到2万元左右。

  药妆企业鱼龙混杂

  之所以现在整个药妆品市场还不是很好,中国药妆美容网一位负责人认为,药品管理制度改革后,药店的经营受到了影响;其次不同的药店有不同的经营策略,各个城市气候、文化也有很大差异。这些因素导致药妆的认知度在内地很低,销售集中在大城市。不仅如此,现在的业内企业鱼龙混杂,让消费者莫衷一是。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一家广州企业在其“大事记”中有这样两段: 其“在全国20多个城市合作伙伴中90%以上是药品零售企业;将2006年定为‘药妆年’,由该企业发起的2006年药妆年活动得到全国知名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响应。”

  当记者表明身份首次拨通该企业招商负责人电话时,对方既不愿透露其姓名,又表示“全国20多个城市合作伙伴”中暂时没有北京,而对于“将2006年定为‘药妆年’”一事不做任何回答便挂掉了电话。事隔三天,记者又以消费者身份再次进行咨询时,对方表示现在想购买产品只能通过网上邮购方式进行;4月18日,记者又以准备做北京代理商为由,再次拨通该企业另外一部电话,一位刘小姐询问来意后给了记者一个姓张的招商负责人电话号码,经过对照,这个电话号码与记者前两次拨打的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先生电话相同。这种夸大宣传的方式对于药妆品的发展来说,只能是有害无益。

  目前,一些含有中药成分的“疗效性护肤品”纷纷面世,在我国的药妆店里,除了一些国外知名的药妆品牌外,国内厂家生产的“中药化妆品”也占领了药妆店不少的空间。

  化妆品成为“药妆”,突破了传统药店的销售理念。在国外,许多连锁药店的药品经营实际上已处于次要地位。如日本,连锁药店的药品经营只占31.2%,而日用杂品占24.6%,化妆品占22.7%。

  但是,从法规方面来讲,目前我国只存在对“药品”和“化妆品”的定义,并没有“药妆品”这一叫法。虽然消费者对“药妆品”的解释是:介于化妆品与药品之间的功能性产品,但医药专业人士却认为,“药妆品”其实只是一种产品推广理念,在产品销售前仍需要通过相关测试,只能归于药品一类。而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化妆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产品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因此,对于处在“灰色地带”的药妆品来说,谨慎做事是当前最好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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