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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博弈:一场难以化解的“江湖恩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5:07 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为上游行业的煤,价格如果提高,那么作为下游行业的电,就有成本消化的问题。煤电多年的积怨实际上是“计划”和“市场”的博弈。

  被寄予厚望的“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后称电煤会)看来更像是一出闹剧。煤企与电企都没有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称发改委)的账,未能就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达成一致。多数合同“有量无价”,合同量也同比减少17%。如果不是发改委最后时
刻的一纸“限时令”,此次电煤会恐怕又将成为一场马拉松式的谈判。

  2005年12月底,发改委宣布放开电煤价格,业内普遍认为今年的电煤会将会达成许多突破性的协议,甚至真正有可能实现“煤电互动”,为煤电联营打下基础。然而从1月1日开始,煤电双方均是按兵不动,价格分歧依旧。

  迫不得已的发改委“祭出”了《关于继续做好部分电煤价格协商,保障2006年煤炭电力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尚未签合同的部分重点煤炭、电力企业,必须抓紧时间,在2月份之内完成全年电煤合同和运输合同签订任务。迫于政策的压力,博弈双方达成了暂时的妥协,但是其纠结已久的恩怨依旧难以化解。

  煤炭“价格双轨制”的尴尬

  真正的煤电博弈始于1993年煤炭价格放开。

  按照政府当时的理念,要进行市场经济改革,首先要有市场化的企业,而企业市场化的关键则在于“自负盈亏”。在这一思路指导下,煤炭企业所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日渐减少,相反,各地政府对所属煤炭企业的利税标准却越来越高。再加上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定价机制,使得煤炭业顿时陷入全面亏损的状态。

  在当时的环境下,电力价格的弹性远远不如石油产品,电力价格的变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也难以预计。出于种种原因的考虑,主管部门最终采取了折衷的态度,即部分放开煤炭价格,采取“价格双轨制”的政策,从此,电煤市场就一直处于“计划煤”与“市场煤”的双重价格体系之下。也正是从这一年,煤电两大产业之间的关系由“煤从属于电”转变为“煤电互搏”。

  2001年以后,煤炭价格改成由政府协调下的企业协商,但是由于中国电力正处在改革的敏感时期,为保证电力改革的平稳过渡,国家“有形的手”依然操控着煤炭市场。

  据统计,自1993年放开煤炭价格以来的13年里,绝大部分时间段是市场煤价高于重点煤炭合同价,这期间电力部门与煤炭企业以国家重点电煤合同形式签订的煤炭供应量为20亿吨,由于这20亿吨煤是煤炭企业以低于市场煤炭的价格销售,仅此一项,13年来煤炭企业实际少收入约328亿元。在2003年的长沙煤炭订货会上,这一多年的“积怨”终于全面爆发。电力部门自始至终坚持“三个不能改变”——按2002年煤炭订货合同“价格不能改变、合同条款不能改变、订货基数不能改变”,而由于供应紧缺获得发言权的煤炭企业并不买账,致使煤电矛盾不断升级。

  尽管由于煤电的特殊性不可能完全纳入市场“无形之手”的操控之中,但是就我国目前现状,价格双轨制非但没有将市场与国家调控有机结合起来,反而形成了“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双手互搏的尴尬局面。

  “计划”与“市场”的矛盾

  目前我国的电力结构中,火电占了70%以上,而我国发电用煤的消费量也占到了煤炭总销量的60%以上。煤、电本应该唇齿相依,但2001年以来,我国煤炭市场一扫多年来的低迷状态,煤炭价格迅速飙升,2004年发改委虽然制定了煤电价格联动方案,但是无法阻止煤、电两大行业的利益博弈。

  中联煤炭集团总经理刘建中说,煤电双方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双方应该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煤炭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更是直言:“煤和电永远是互相离不开的,煤钢互保,煤电互保、煤电联营,煤钢联营这都是我们发展的趋势,这两大行业不应该作为对立面,而应该是亲兄弟。”

  但是两大行业最终还是刀兵相见了,是什么让煤电“同室操戈”?

  业内人士认为,煤电双方不仅仅是价格之争,而是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两种经济模式的强烈碰撞。中国二十多年的改革进程中,电力改革从一开始就以“行业特殊”、“供电安全”为由,将隔阻供需双方交易作为改革的前提,政府把配置资源的权力移交给了电网公司,并允许电网通过隔阻供需交易获取经济利益。而“厂网分开”又进一步免除电网保障供电的相关责任,“竞价上网”将为电网创造一个极为诱人的只赚不赔的盈利模式。总之,电力改革的结果使电网公司既不需要为“拉闸限电”对用户进行赔偿,也不需要为电厂发不出电承担经济连带责任,合理合法地挡在供需双方之间,成为惟一的“总卖家”和“总买家”。

  由于电力改革没有坚持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开展,依然要受到国家“价格双轨制”的照顾,致使上游产业煤炭行业的利润得不到保障,矛盾激化自然在所难免。

  “在煤电之争的背后,是巨大的区域差距和行业差距。”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处副秘书长郑勇说。而面对近两年的“煤荒”之说,贵州煤炭行业一负责人直言:“有煤,他们是不愿拿钱买煤,真正的原因就是想以此举给政府施加压力,阻止煤炭涨价并盘剥上游产业的利润,以利于自己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僵局待破

  “电煤价格放开是大前提,资源价格改革要求必须走出这一步。在煤炭供应从十分紧张转为供求基本平衡之际,适时放开价格是较好的时机。”针对电煤会上煤电双方价格分歧较大的问题,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表示,国家对电煤价格实行“放开、稳定、监管”三原则。

  “放开不是一味放开,前提是电煤价格保持基本稳定。”朱宏任进一步表示,如果电煤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国家还是要采取一定的监管和控制措施。朱宏任表示,发改委将继续积极推进资源价格特别是定价机制的改革,最终要通过价格灵敏地反映出资源的稀缺度和市场供求形势。

  发改委的三原则直击煤电纷争的要害,价格机制的转变,有可能直接改变煤电博弈胶状的僵局。大同证券分析师祁永军指出:“一旦将主导权交予市场,煤电博弈僵局将被打破。”

  政府主管部门下决心抽身产业间的争执,不再居中做调解人,取消计划煤和市场煤的双轨制,力图让市场说话,这正是为改变尴尬的现状而做出的努力,但能否经受住市场的考验,就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了。

  煤电博弈大事记

  1993年,国家宣布放开煤炭价格,实行电煤“价格双轨制”。

  2004年12月中旬下发《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已经正式启动。

  2005年秦皇岛“全国煤炭订货会”易名为“2005年度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当时,国家的意思是想通过更名来表示,政府部门不再直接干预煤电的市场交易行为。

  2005年4月底,为解决自2003年6月以来煤价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影响,我国实行了首次煤电联动方案:自2005年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度上涨了2.52分。

  2005年6月初,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电煤价格形成机制。

  2005年12月底,发改委宣布全面放开电煤价格。

  (摘自:《小康》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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