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郑佳雯
昨天下午,上海组织召开“建立上海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代表们对上海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所提出的“按车次调整运价的公式”和“按超起租公里单价调整运价的公式”进行了旁听和现场监督。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出台措施,以确保行业驾驶员平均月收入3000元以上为目标,下调承包指标。
昨日参加听证会的有20名正式代表,分别来自出租汽车乘客、驾驶员、经营企业、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市人大、市政协、政府有关部门等各方面,其中还包括8位市民和7位价格督察员。
据悉,本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结构主要是由起租价和超起租公里单价两部分组成,结合现行运价结构特点,针对起租价范围内和超出起租价范围两种情况,申请方提出了两个运价油价联动计算公式。
第一是按车次调整运价的公式,用于调整出租车起步费。即油价波动因素由每车次分担,具体通过调整起租价格来实施;第二是按超起租公里单价调整运价的公式,用于调整超过起步价后的出租车公里单价。即油价波动因素通过调整超起租公里运价分担。同时,公式中剔除了运价加价、计时收费等与公里油耗无关的因素。
这两个公式拟将配合使用,调整起步价和单价,体现多乘多支出,少乘少支出的原则。按照这两个联动公式,在目前的市场营运状况下,如果起步费从10元调整为11元,公里单价从2元调整为2.1元,调价幅度大约在6.7%左右,对乘客来说,每次用车平均多支出约1.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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