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打击药品企业商业贿赂行为 公布举报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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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20: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京召开会议,对全国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强调了这次专项治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治理重点和工作原则。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
一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二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三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是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五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六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10-68316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