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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草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明祖表示,制定这部法律,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支持和保护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是必要的、适时的。
受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托,刘明祖就这部法律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是农民。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农业是全面建设小主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还不高,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还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刘明祖说,多年来,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央和地方都制定了一些扶持优惠政策,但常常一事一议,缺乏稳定性;各地也颁布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但是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权威性不强;有些地方法规、政策不协调,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这些问题。近几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代表提出制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议案。
这部法律草案为促进农业机械化规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支持农业机械工业的技术创新;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直接补贴或者贴息补贴;农业机械作业组织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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