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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 厦门今天研究具体措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 13:2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之光

  本报讯 中台办主任陈云林昨日下午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受权宣布和通报大陆方面将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十五项政策措施”,其中与福建有关的就有两条,一是在厦门市建立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二是在漳浦县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厦门市台办副主任王明水,王明水表示,厦门要按中央的精神,全
力以赴,把这些政策落在实处。

  在谈到具体落实措施时,王明水表示,目前首先要加快厦门台轮停点同益码头的建设速度,保证台湾水果在厦门销售、集散、中转有便捷的通道。二是落实对入驻集散中心的台湾水果经销商给予免交保鲜冷库储存使用费以及经销场地免一年租金的优惠,开放台湾农产品在厦门运输的“绿色通道”,为台湾水果运输提供相关的证明手续,使其享受过路、过桥费减免的优惠政策,降低在大陆销售的运输成本。三是加强服务意识,为台湾水果从进入厦门到仓储再到进入市场批发,提供一条龙服务,让台湾水果经销商在厦门这个集散中心感觉愉快,经营方便,这就需要口岸单位的通力合作,真正做到服务到位,只有服务做好了,才能把集散中心做大、做强。

  王明水表示,厦门成为

台湾水果的销售集散中心,漳浦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说明中央、
福建
对厦门对台工作的重视,今天下午厦门各有关部门将召开会议,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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