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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商业贿赂药企将有黑名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08:4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阳) 凡是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这是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表示,凡是登上“黑名单”的企业,药监部门将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将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

  国家药监局还确定了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六项重点,其中包括在购销环节给予医务人员回扣、虚报成本抬高药价、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010)6831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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