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上月统计显示投诉矛头指向IT产品汽车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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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0:23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梁素梅通讯员维诠)3月份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13815件,与2月份相比上升了86.3%。手机、电脑、汽车、电视机等商品类投诉最多,为564件。 手机质量和售后服务仍是“顽症”
3月共接此类投诉168件,根据投诉和市场调查情况,手机的“老大难”问题并不完全是经销商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手机质量问题的根源主要在厂家。国内有的手机生产商,在市场竞争中不择手段地降低成本,造成质量瑕疵“胎里带”。二是目前手机质量检测一般都由生产商自己或其指定的维修机构承担,缺乏规范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手段。三是有的售后服务商越位换机,再出现符合退机条件的情况,经销商便拒绝承担退货责任。 电脑的“三包”责任难以落实 3月接电脑投诉59件,反映比较集中的是电脑售后服务。电脑“三包”规定:电脑主机和外设配置,在三包期内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换新。有的销售商为规避正常的退换商品责任,便想方设法在维修环节上“做手脚”。如去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在鞍山西道一家商铺购买了一台电脑,因显示器时常出现无法显示的故障,便向厂商提出检修要求。经过维修后,消费者始终按照维修人员的指点来操作,结果还是出现了同样问题,几经交涉,维修商迫于现实才给消费者更换了显示器。 汽车质量及维修问题凸显 3月份受理汽车投诉39件。主要反映三个问题:一、不同档次和不同品牌汽车均存在质量瑕疵。今年1月,消费者花130万元购买了一辆高档进口轿车,还未上牌照就发现汽油泵和变速箱存在性能故障,经过两次维修仍无法彻底解决。二、个别经销商有欺诈行为。今年3月,一消费者购买了一辆国产中档轿车,在交款后提车时发现,商家交付的是辆曾被撞过又重新喷漆的汽车。三、维修质量让用户烦恼不断。去年3月,王某购买一款新车,至今先后维修了20余次仍然故障不断。 责任编辑:刘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