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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业两级分化严重 法律的缝隙中前途未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9日 15:56 法制早报

  □实习记者 孙艳艳

  提到私家侦探,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墨镜、风衣、先进的摄录设备以及神出鬼没的身影以及神秘莫测的表情。文学艺术作品中的侦探形象早已家喻户晓,福尔摩斯、波洛、名侦探柯南深入人心。然而在中国私家侦探还是一个新兴的游走在市场与法律边缘的行业,人们似乎觉得私家侦探离自己还是一件很远的事。其实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就在你身边?公交车上
看看你后坐的黑衣男子,他的眼神是否一直撇向你,驾车时再看看你旁边的那辆车,他是否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却始终在你的视线之内?

  中国私人调查行业:几人欢喜几人悲

  网上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中国已有调查类机构近2.3万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现在北京市各类冠以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的私家侦探性质的调查公司就有300多家。

  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发现这个行业的发展却参差不齐。北京时代嘉誉调查中心负责人郭先生对记者谈起这个行业时,他甚至明确表示 “快不行了”、“不想干了”。这个行业并不像外人看来那么来去无影、风光神秘。神秘面纱后面是从业人员深深的无奈,法律规范的缺乏导致行业各色人等的鱼龙混杂,造成了这个行业信用度的迷失,生意越来越少。完不成任务要退钱,甚至有些案子在做的过程中还要自己贴钱。

  而相反的是成立于2000年的北京友邦商务调查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胡杨则表示,他们的利润空间很好,业务很多,他们有80%的业务是商务调查,在全国的其他地区也设有分支机构,并且已经取得了友邦侦探的注册商标。在谈到行业的困境时他说关键要有自律意识,抵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但这样的前提是走高端的路线,有较高的认可度。

  私家侦探:在法律的缝隙中前途未卜

  中国的私人侦探抑或调查公司,始终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私家侦探”在我国并不为法律所认可,可以说所有注册的私家侦探社都是打着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的旗号,暗渡陈仓,和有关部门玩着半真半假的游戏。

  1993年,公安部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通知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间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被明令禁止的范围包括:受理民间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查找亲友,安全防范技术咨询及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等。

  第一个遭到清理的是辽宁一家机构。据报道:“辽西第一家专业调查公司因其专司刺探别人隐私营利的侦探所被锦州市公安捣毁。这是因为这家调查公司开业以来,共接两笔生意,都是替怀疑丈夫有外遇的女人进行调查摸底,对被调查人进行跟踪、盯梢、拍照,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

  但事实上,一纸禁令并未遏制住“私家侦探”迅速发展的势头。在十多年后的今年,南京《现代快报》开辟出大量篇幅报道情人节前后私家侦探供不应求的信息。要求调查的理由形形色色,但说到底也不外乎丈夫调查妻子女朋友调查男朋友等的“婚外情”、“第三者”之类的,都希望借着这个美丽的节日的大好时机,验证自己平日里的猜测和怀疑,把平时里制造的披着温情外衣的谎言、欺骗一网打尽,调查的手段也还是跟踪、盯梢、拍照等老套路,依然是对隐私、肖像权的严重侵犯。事实上不管怀疑是否真实,最终的结果都是血淋淋的,信任的危机一旦产生,便是捅了彼此一刀,留下无法消退的伤痕。

  在采访中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尽管在各个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的宣传上都明确地写着“侦探”等字样,在业务里也明确写明婚姻调查、电话资料调查、秘密跟踪监视等项目,但在他们面对采访时几乎都是异口同声地说自己以商务咨询、调查为主而刻意回避有可能涉及非法手段调查、侵犯隐私权等的个人委托业务。

  私家侦探:路在何方?

  任何一个行业的兴起,都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问题。私人调查行业也不例外。毫无疑问,当前中国的私人侦探业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而且良莠不齐;调查行为缺乏明确规范,时有侵犯人权;行业管理缺乏法律定位,犹如地下活动;业内人士缺乏长期考量,导致收费混乱。但是,存在问题是否就必须彻底围追堵截呢?

  市场的需要、收费的高价使得私家侦探行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尽管我们不能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私人侦探利用他们的特长和专业技能满足社会需要,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只要活动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似乎也是无可非议的。毫无疑问,私人调查行业在法律的缝隙中走不出开阔的道路,只能名不正言不顺地进行着半地下的活动。

  北京时代嘉誉调查中心负责人郭先生说,中国的私人调查行业有可能在一两年内就消失。他认为中国的私家调查行业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有关部门出面制定相关的法律对全行业进行整治规范行业秩序,让私人调查行业在法律的范围内名正言顺地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在阳光之下;另一种可能就是任其毫无规范地在法与非法的边缘徘徊,经历恶性竞争非法经营,在带来更多的问题后,最终只能导致全行业的崩溃。胡杨也表示,只有建立一种与国际接轨的行会制度,才能才能真正规范有序的发展。

  只有承认私人侦探的合法地位,让其从“半地下”经营转变为“地上”的公开经营,然后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其发展,规范其活动,加强对私人侦探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对私人侦探机构的注册登记和业务范围管理,使私人侦探得以良性且有序的方式服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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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学家说有需求的地方就有供给。你可以把私家侦探行业的出现归结于经济发展带来的信息不对称,你也可以批判说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危机,但不管怎么说,有人想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并且要把探求这些信息付诸于实践,于是私家侦探出现了,且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关于私人侦探的起源众说纷坛,最早的记录是福尔摩斯的诞生国英国。大约在17世纪的时候,随着英国社会中犯罪数量的增长,在一些大城市中便出现了职业性“告密人”或“捕盗人”。这些人或者向法庭提供有关犯罪或罪犯的信息,或者亲自去抓捕罪犯并交付法庭审判,然后从事主或法院领取酬金。开始时,这些人只是偶尔为之,后来便逐渐以此为业,成为早期的私人侦探。

  另一种说法则把美国情报局的领导人平克顿称做西方私人侦探业的开山鼻祖。1850年,平克顿辞去了芝加哥警察局中的职务,创建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机构“平克顿侦探公司”并发明了那个至今仍然被沿用的公司商标——一只睁开的大眼睛和“我们从不睡觉”几个字。据说,现代英语中代表私人侦探且颇受作家青睐的“私眼”(private eye)一词即来源于此。在美国内战期间,平克顿化名为E.J.阿伦,为北方联邦军领导了一个专门搜集南方军情报的组织,该组织后来被命名为美国情报局。

  还有一种比较盛行的说法是法国人维多克在1834年建立的世界上第一个私人侦探咨询机构。

  不论是哪一种,相比而言,中国的私家侦探业比西方晚了一个多世纪,有人说,中国古代的侠客和镖局就属于私人侦探。但从他们所从事的业务来看,他们充其量最多也只能算是私人保安。严格地说,中国的私人侦探是个“舶来品”。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上海、天津、广州等沿海城市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在那些外国租界地区,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效仿西方模式的私人侦探。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私人侦探机构是1992年端木宏峪在上海创立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 这家私人侦探所的成立,据说与端木与上海警界保持了良好关系。他带出的弟子,后来有不少人在上海公安系统身居高位。一年后公安部明令取缔“私家侦探”,尽管首家“私家侦探”机构夭折,但“私家侦探”机构在全国各大城市仍以各种形式或名义不同程度地存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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