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澄清调整传言 机场建设费续征至年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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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 10:18 北京晨报 | |||||||||
民航总局澄清“机场建设费调整”传言—— 晨报讯(记者 彭岚兰)针对有媒体报道“机场建设费明年可能调整或取消”的说法,昨天记者从民航总局证实,这只是媒体单方面的猜测,依据不足。我国征收机场建设费的政策执行期限已确定延长至2006年年底,至于2007年是否征收,将以何种形式征收,目前尚无定论。
据了解,财政部近期发布称,包括机场建设费在内的18项政府性基金政策已于2005年年底执行到期,除陕西省帮困基金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外,其余17项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故将其原有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今年年底。 同时,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对1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按新政策执行。 昨天,记者致电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并未对通知中的政策做出更为详细的解答;而民航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无任何关于机场建设费的新政策出台,“财政部的通知只能说明续征期限是2006年年底,媒体关于2007年怎么做的说法都只是猜测。” 对此,首都经贸大学首都经济研究所陈及教授认为,无论如何,财政部的通知已经表明了备受公众非议的机场建设费征收已经出现松动的迹象。但他个人坚持认为,“机场建设费属不正当收费,应该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