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强调政府投资项目欠款要在六月底前结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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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10:3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新民) 建设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在天津日前召开的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今年6月底前结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止拖欠行为发生的各项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2006年是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对2003年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要求的最后一年,清欠的目标非常明确: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的
这位负责人要求加快清理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坚持清欠工作目标考核、清欠进度定期通报、重点督察等制度,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加快清理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确保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在今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财务结清。 集中力量解决好社会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对剩余拖欠项目拖欠原因进行分析,充分运用经济、法律、信誉、媒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使企业限期签订还款协议,切实如期解决好社会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明确受理主体、受理条件、投诉案件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做到及时受理,妥善解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止拖欠行为发生的各项长效机制。在按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清欠工作总目标的同时,工作重心要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的转变,工作方式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管理的转变,工作手段由行政主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转变,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诚信、公开、透明、平等、有序的市场秩序,从根本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