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电再被征反倾销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 09:16 新京报 | |||||||||
欧盟认为中国企业未遵守限量和限价承诺,恢复征收44.6%税额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4月1日电 欧盟3月31日发表官方公报,称由于中国彩电企业拒绝遵守2002年达成的相关承诺,欧盟将从即日起对中国7家彩电企业恢复征收44.6%的反倾销税。 欧盟在这份官方公报中表示,中国彩电厂家康佳集团去年拒绝接受欧盟方面有关现场
欧盟曾于2002年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及7家彩电企业达成协议,同意在中国彩电企业作出数量限制和价格承诺的基础上,免除其自1998年开始征收的反倾销税。 康佳集团日前在一份声明中指出,欧盟与中国彩电业贸易摩擦的根源,在于欧盟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公平地对待中国彩电企业。康佳在声明中说,欧盟在2002年协议中规定的每年40万台出口配额,对中国众多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中国驻欧盟使团商务处一位官员此前对记者证实,包括康佳在内的一些中国彩电企业数月前曾致信欧盟委员会,提出执行价格承诺已无实际意义。根据2002年的协议,如果中国企业单方面终止承诺,欧盟将有权据此“自动”恢复对中国彩电征收反倾销税。 据业内人士分析,中国一些彩电企业之所以不再愿意接受欧盟的限价条件,原因在于当前彩电生产成本和价格下滑剧烈,欧元又相对升值很多。可是,欧盟2002年设立的彩电最低限价一直没有改变,使中国企业的“高价彩电”难以在欧洲市场销售。 中国彩电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口欧洲,但在此后因受到欧盟反倾销的影响,基本被排挤出欧盟市场。在2002年的协议达成后,部分中国彩电得以重返欧盟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