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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要给酒类配发户口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3:0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邵芳卿 发自福建

  根据商务部的部署,自4月1日起,福建省将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这意味着假冒伪劣的酒类有望逐步从该省的酒类批发、零售和储运市场上清除。

  据福建省经贸委介绍,根据备案登记制规定,福建的酒类经营者应在取得营业执照
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办法》出台前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必须从4月1日起的60天内向经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备案登记的,最高可能受到2000元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溯源制则要求,酒类批发经营者自4月1日起在销售酒类时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的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以使酒类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流通信息具有可追溯性,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目前,

福建全省流通行业共有酒类经营者约30多万户。该省产的酒类以啤酒产销量为最大。据该省啤酒工业协会统计,全省共有啤酒生产企业27家,年产能约220万吨,去年生产啤酒180万吨,其中省内消费1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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