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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签署供电可行性研究协议 电力合作正式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周勇刚 27日北京报道

  供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协议签署第一阶段继续增大边境输电规模

  继石油、天然气之后,中俄两国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电力方面的合作项目,以此拓宽目前在能源领域中的合作。

  此前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从俄罗斯向中国供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协议。有专家分析指出,此举无疑表明中俄两国在电力方面的合作已经正式全面启动。

  中国是当前世界上

能源消耗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但电力供应总量相对不足。而以火电为主的格局,导致煤炭资源消费紧张。据统计,2005年煤炭消费总量大约22亿吨,其中发电用煤上升到12亿吨左右。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表示,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能源瓶颈制约逐渐明显,必须树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思维,积极开发利用境外资源,由此实现高效开发能源资源向中国输电的目标。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俄罗斯电力总装机2.167亿千瓦,其中火电占68.5%、核电占10.5%、水电21%,输电线路总长为2583662公里,大部分联合电网的骨干网架是采用220-500千伏电压等级。目前俄罗斯发电量达1万亿度以上,西伯利亚与远东地区电力出现大量过剩。

  通过建设特高压电网,可以实现中国对俄罗斯以及周边国家质优价廉的经济开发与利用。以武汉为例。目前当地现行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3元,若从哈萨克斯坦向华东地区送电,除去建设特高压电网投资和各项费用,允许当地上网电价为0.22元,比实际上网电价高出4至5分钱,市场前景十分可观。

  中俄跨国输电已有初步基础。据悉,从1992年起,中俄第一轮220千伏输电线路布拉戈维申斯克至黑河投入运行。在2005年,黑龙江通过这一线路从俄罗斯方面购电1.3亿千瓦时。

  据悉,去年7月,在中俄两国元首见证下,刘振亚总经理代表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丘拜斯董事长代表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并就送电方式、送电规模、定价原则、进度安排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达成一致。

  依据此次签署的协议,中俄电力合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继续增大边境输电规模,到2008年建设±220千伏边境直流背靠工程,从俄远东电网向中国东北黑龙江输送电,年供电量36亿-43亿千瓦时;第二阶段到2010年建设±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从俄远东电网向中国辽宁省电网送电,年供电量165亿-180亿千瓦时;第三阶段到2015年建设±800伏直流输电线路,从俄远东电网或东西伯利亚电网向中国东北或华北送电,年供电量380亿千瓦时。

  有专家分析认为,基于电力系统理论上具有同时性、统一性和广域性的特点,包括跨国输电和跨国联网在内的电网互联将在21世纪得到更快的发展,从而形成跨国或跨地区的电力市场。

  据悉,中哈、中蒙在电力领域里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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