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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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 11:43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韩学功(石油干部管理学院教授) 1.国家现行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做调整的,每次调整至少在一个月左右。因此,形成的价格是滞后价格,不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
2.中国是一个发展不平衡且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国家,影响国内成品油供求的因素很多。单一与国际价格接轨,不能真实反映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 3.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 4.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售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 5.由于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程度低,即开放的石油市场体系没有形成,加之石油价格监管体系不完善,因此,行政色彩严重。不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往往不看市场而紧盯政府调价,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作,同时,也限制了企业的定价权限,减小了企业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市场的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