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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火电整顿风暴索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9:4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万国 晋城 北京报道

  3月18日,山西省晋城市,街头巷尾一如既往地流传着关于煤和电的财富话题。然而,在城北20公里之外的巴公电厂,静谧之下暗藏着慌乱迷茫。

  “我们已经两个星期没有上班了,大家都人心惶惶。”巴公电厂姓胡的职工一脸焦虑
地告诉记者,厂里上上下下都意识到,作为国家2002年就要求关停,却一直侥幸维系至今的巴公电厂,现今已至穷途末路。

  面临关闭命运的不仅仅是巴公电厂,这个春天,隐匿了近三年的“小火电整顿风暴”突然再度降临全国。导火索是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小火电机组关停调查工作的通知》。

  特别之处是,这份通知在要求各地对1999年以来小火电机组关停情况进行核查的同时,再次罗列了1999年至2010年间第一批须关停的近700家小火电厂,装机总规模达1601.256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2%。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这仅仅是国家发改委发出的第一批小火电机组关停清单,接下来可能会有第二批,乃至第三批。”起草小火电关停文件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的有关人员对记者表示,这次核查不但是国家对前几年小火电整顿的一次大盘点,更是加强小火电整顿力度的信号。

  8年整顿路漫漫

  分析关停清单可以看出,这近700家小火电厂,除了64家是最新要求关闭的之外,600多家为2002年前要求关闭的。关停的对象是单机容量为12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称,“自1999年以来,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及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未按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问题。”

  追溯起来,“小电厂整顿”的话题已经有8年的历史。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出台833号文件,要求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含)以下的中级低压常规机组在2000年前关停,同等容量的高压常规机组在2003年前关停。

  此后的2002年9月和12月,原国家经贸委又连续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名单,数量达173家之多。

  但是,这些关停令并没有完全解决小火电泛滥的问题。记者注意到,在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小火电关停机组清单中,原本应在2005年前就关闭的机组,就达到1100多万千瓦。

  在山西省晋城市巴公电厂,记者了解到,这家电厂1至3号机组均为1.2万千瓦。早在2000年,国家就对1号、2号机组下达了关停令。2002年,国家再次对1号和3号机组下达关停令,但一直没有关。

  再例如,侯马发电厂是山西省侯马市最大的污染企业,按要求必须在2000年就关停的发电机组仍然在带病工作,大吐浓烟。该厂领导解释说,主要是因为电网结构和局部缺电,所以现在还在服役。

  缺电,这几乎成了所有该关而未关的小火电得以侥幸为继的理由。尤其是2003年开始,“电荒”席卷全国各地,有的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小火电机组发电,不惜划拨财政补贴。从1999年开始持续了近5年的小火电整顿风暴戛然而止。有的地方甚至一边关停小火电机组,一边继续开工建设新的小火电机组。

  直到2005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趋缓,国家发改委再度启动新一轮电整风暴:要求从2005年至2010年分阶段关闭534.5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但是,由于近两年的小火电疯长,小机组投资少见效快,地方政府不但可以获得可观的财政收入来源,还可以缓解地方电力供应。种种压力之下,关停小机组的政策效力大打折扣。

  以中部某省份的省会城市为例。2005年8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50号公告发布,罗列了2010年前须关闭的小火电机组名单,但同年8月26日,一些小火电企业就接到了该市发改委下发的函:“中外合作、合资、外方独资电厂中按程序报批,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限予以关停”。

  “这等于给中外合作、合资、外方独资的小火电拉开了得以幸存的口子。”如当地的某电力公司,按照要求,该公司2×2.5万千瓦机组应在2006年关停。而在该公司接到市发改委的复函中却称:“经审核,你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合资期限1993-2013年,公司所属2×2.5MW发电机组不在2006年关停范围。”

  类似“幸免于难”的还有一批外资企业。很多地方的小火电为了逃避关停厄运,甚至摇身一变成为垃圾发电项目,打着垃圾发电的幌子,行小火电之实。

  大限已至

  不过,这次关停的政策力度却与以往大为迥异。

  “以任何借口拉开小火电的生存豁子,都是与发改委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的上述人士表示,不管什么性质的小火电机组,一旦列入清单,都必须按时关停。

  这位人士表示,自规定关停之日起,电网企业不再收购其电力电量,燃料企业不为其提供燃料,银行及有关金融机构不为其提供贷款,土地将转为其他用途,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安排运力,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将用水指标转为他用。

  发改委还要求,实施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不得私自对外转供或解列运行,关停后要就地拆除报废,不得易地使用;关停小火电机组与老旧机组替代改造项目核准挂钩,凡不按关停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地区,不核准相关的扩建改造项目。

  “看来这一次再也没有侥幸余地了,大限已至。”巴公电厂的胡姓职工叹息道。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通过核查该关却没关的小火电要立即关闭。最新拟定的64家小火电机组将分阶段关停,除了2005年计划关停的28.65万千瓦之外,2006年计划关停100.3万千瓦,2007年计划关停192.1万千瓦,2008年计划关停110万千瓦,2009年计划关停53万千瓦,2010年计划关停50.5万千瓦。

  3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再次强调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法关闭一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对淘汰的生产设备进行废毁处理。这个适时出台的通知,使国家发改委的关停小电厂风暴,获得了国务院的支持。

  电力结构调整起锚

  中央想关停小火电,地方政府极力袒护小电厂的生存。小火电的背后,实质是“罪”与利的博弈。

  国家发改委称,关停小火电是“为了加大节能降耗力度,促进电源结构调整,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解决小火电能耗高、效率低、污染严重的问题。

  据了解,一台3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每发一千瓦时电的煤耗约为330克标准煤,一台60万千瓦超临界发电机组每发一千瓦时电的耗煤为300克标准煤,而13.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每发一千瓦时电耗煤为350~400克,个别的甚至高达700克左右,比30万千瓦机组约多耗煤15%以上,比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约多耗煤26%以上。

  在热效率方面,安装6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的电厂热效率达41%,30万千瓦机组电厂的热效率为38%左右,而安装13.5万千瓦及以下机组电厂的热效率都在35%以下。以一个100万千瓦的电厂为例,如果提高百分之一的热效率,耗用同样的煤每年就可以多发电近一亿千瓦时。

  小火电污染环境更是显而易见之事。“小火电废气、废水、废渣一样不少,根本没有基本的环境措施。”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大气与噪声处处长汪键表示。有数据证明,小火电的烟尘浓度是大电厂的20倍;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是大电厂的3倍,是酸雨现象的罪魁祸首之一。

  据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一位官员介绍,原国家经贸委833号文件指出,各地可根据用电(热)负荷和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对小火电机组安排老旧机组替代、热电联产或综合利用等改造。目的就是要解决小火电耗能高、效率低、污染严重的问题。但是许多地方出于自身利益需要,借热电联产、综合利用之名逃避关停小火电机组。

  随着电力供需矛盾的缓解,小火电藉以为生的理由也逐渐变得苍白无力。中电联秘书长王永干分析指出,到2007年底,我国电力市场将会出现变化,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略有剩余。一旦电力出现过剩,小火电亏损经营将会使地方失去对小火电的兴趣,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市场基础正在形成。

  在整个电力结构中,火电是最薄弱的环节,这也是关闭小火电的重要因素。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于3月17日发布的《电力行业2005年运行分析及2006年趋势预测》表明,2005年,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5876小时,下降115小时;火力发电企业在销售收入增长19%的情况下,利润只增长2%,亏损有所加大,应收账款增加,负债率上升,经营状况有所恶化。

  更有分析者认为,今年下半年就可能出现区域性电力富余,这正好为我国电力迎来一个结构调整的机遇期。

  王永干表示,去年我国装机容量突破5亿千瓦,而13万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容量就占1.0685亿千瓦,造成行业结构不合理、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出于清洁安全生产的需要,未来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大型机组的界定最好是60万千瓦以上机组。

  王永干说:“在电力出现富余之时,正是淘汰落后、关停小机组,促进我国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的最好时机。”包括对火电机组“扶大汰小”的调整,对火电、水电、核电、风电等不同电源结构调整,还有对电源与电网投资结构的调整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赵希正介绍,如果采取强制性退出机制和“以大代小”的方式,在近5年内加快淘汰1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在未来15年内逐步淘汰10万至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燃油机组,并以高效、环保的超临界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作为替换的话,全国每年节省的标准煤总量将接近1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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