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瓶罐成广告金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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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3:02 新闻晨报 | |||||||||
与奥运TOP伙伴联想结盟在产品外包装上印联想标识 □记者 魏宗凯 晨报讯 一个尺寸不及名片大小的广告位,却每天需近10万元的费用,而且还对投放广告的商家千挑万选。可口可乐公司与联想集团昨天举行的战略合作再次证明了一句广告界的
昨天下午,初次成为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简称TOP合作伙伴)的联想集团,与可口可乐公司宣布结为战略联盟,在4月至6月的联合市场推广活动中,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产品外包装上将出现联想的品牌标识,而联想将为此次活动提供1000台笔记本电脑、1000台台式电脑和10000台打印机,据粗略估算,这些产品价值在500万元左右,此外联想还将在自己发布的广告中对双方的合作进行宣传。 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小筠称,饮料外包装本身就是一个发布广告的平台,在中国内地市场,每天有数以千万瓶计的可口可乐销售出去,每个消费者在饮用期间,有足够时间关注到外包装上的广告内容。尽管饮料瓶罐外包装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广告平台,但李小筠称可口可乐公司并无意把它当作一个赢利的模式,不是任何一个品牌的产品都可以在上面发布的,只有可口可乐选择的合作伙伴才有资格,同时可口可乐也并不会要求合作伙伴以现金方式投入,多是要求对方提供实物作为促销奖品。根据最新公布的2005年度全球财报,可口可乐公司有史以来全球销量首度突破了200亿箱,其在中国全年实现了22%的增长,但对于在中国市场上的具体销售量,李小筠不愿透露。 联想集团副总裁兼品牌沟通部总经理李岚告诉记者,从去年与可口可乐公司类似合作的效果评估报告看,联合推广的投入产出之比远高于单方面推广,虽然联想也可以通过购买媒体广告、店面海报等市场推广方式达到这种效果,但效率不会比这种方式高。 有广告业内人士指出,可口可乐公司本身并非广告代理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将可乐瓶罐的外包装当成广告位来卖。通过这种合作模式,获得促销奖品赞助,有打“擦边球”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