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能源企业抢滩中国煤层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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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 14:43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温越岭 3月11日,北京亮马河饭店,加拿大宏图研探公司与中国的中联煤层气公司签署了合作开发安徽宿州区块煤层气资源的产品分成合同。 这是最近4个月里第4家外国企业与中联公司签署这样的合作协议。包括这4家公司在内
种种迹象显示,对资源嗅觉灵敏的外国能源企业,已经开始加紧争夺中国煤层气产业这块大蛋糕。 外企眼中的香饽饽 煤层气俗称“瓦斯”,在中国储量丰富。中国是继俄罗斯、加拿大之后的第三大煤层气储量国。 北方工业大学能源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宪鹏表示,若国内实现煤层气的大规模开发,有利于减少煤矿安全事故,并弥补国内清洁能源的不足。 然而,由于煤层气渗气性差,以及地质条件、设备等因素,国内煤层气开发受到制约,虽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未有商业规模的开发利用。 “主要问题是技术不过关。” 中联公司办公室主任杨坚说,国外煤层气开发技术成熟,但国内地质条件差异太大,外国技术到中国就不灵。 张宪鹏说,近来世界能源日趋紧张,煤层气受到越来越多国内企业重视。随着研发成果的集聚,很多地方煤层气开发技术陆续取得突破。 “看到国内项目成功了,外国企业才有信心来中国开发煤层气。”杨坚说。去年底,中联公司在山西沁水县的一个示范项目取得成功,之后吸引了接踵而至的外国合作伙伴。 杨坚告诉记者,除了中联以外,国内致力于煤层气开发的大型企业还有中石油、中石化以及一些地方煤矿,如晋城矿务局等。 据悉,山西晋煤集团借鉴国外技术,创建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层气开发技术,很快也将实现煤层气产业规模开发利用。 不久前,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也与香港中杰国际有限公司、加拿大国泰油气有限公司,签署全面推动煤层气生产与开发利用合作意向书。 大规模产业化的前夜 据了解,目前外国能源公司在中国已签约的25个区域煤层气的勘探开采投资已超过12亿元。 中联公司称,由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对外国公司进入煤层气产业不但没有限制,反而有很多扶持政策。 有关政策规定,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煤层气按实物征收5%的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自营开采陆上煤层气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的政策,即按13%的税率征收,返还8个百分点。 中外合作开采煤层气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勘探、开采煤层气项目所需进口物资免交进口关税和进口调节税。 “目前中联与外国企业的合作处于前期勘探阶段。进入开发期后,将按签订的开发合同分成。”杨坚告诉记者。 据了解,中联公司与各外国企业签署的合同中,有关分成的规定不尽相同,中方所占比例从30%到50%不等。 目前,中联已与中华煤气、山西天然气公司等签订煤层气供应协议。将来,中联开发的煤层气还会通过管道与西气东输管道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