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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整治一药多名 医生收受回扣将被抑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2:58 第一财经日报

  如果取消商品名,医生就少了特指对象,也就阻断了医生收受回扣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抑制高药价产生有利影响

  本报记者 郭艾琳 发自上海

  此前普遍存在的“一药多名”现象将被终止。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
颁布了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称《规定》),重点整治“一药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这将对医生收受回扣现象起到一定抑制作用,而非处方药(OTC)的销售也将受到一定影响。

  整治“一药多名”

  在我国,一种药品一般具有通用名、商品名两个名称。通用名是药品的“法定”名称,即主要化学成分名称;而商品名是厂家为了宣传和保护自己的产品而起的产品名。因为国内目前大部分都是仿制药,往往一种药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在生产,为了便于营销,大部分企业都在申报产品时为自己的产品启用新商品名。

  记者在网站上随意搜索最常用的“羟氨苄青霉素”,就出现“阿莫西林、阿莫仙、强必林”等多个商品名,通用名为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药物更是有多达54个商品名。根据有关统计表明,在200种常用药品中有4个药名的占20%,5个药名的占25%,6个药名的占25%,7个药名的占15%。而同一种药由于商品名的不同而被很多药企改头换面后当作“新药”销售,由此,药价可能就会翻几番。

  而自6月1日起执行的《规定》,对于新注册的药品,除采用新化学结构、新活性成分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之外,其他药品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且同一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也必须使用同一商品名。这将大大减少药品名混乱的局面。

  抑制回扣现象

  “限制‘一药多名’后,医生回扣现象应该会有一定的限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品经销商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他告诉记者,按惯例,医生在开处方时应当写药品通用名。但一些医生由于替某一企业销售药品,因此在开处方时就写商品名,从而提高这一药品的销量,医生也可从中收取高额提成。

  如果取消商品名,医生就少了特指对象,也就阻断了医生收受回扣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抑制高药价产生有利影响。

  “但企业总有空子可钻。”该人士告诉记者,取消商品名后,企业可能会通过更隐蔽的手段,让医院只进其一家的药品,这对医药监管部门仍是个考验。

  OTC销售将受影响

  自《规定》执行后,仿制药品的商品名将不再得到审批,此前以靠商品名打品牌的OTC今后在销售上将受到一定影响。“这些影响会存在于过渡时期,但应该不会太大。”中国非处方药协会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该人士还说,由于OTC可以做广告宣传,而药品通用名通常比较复杂,因此,统一药品名称后,同一类型药品的商业宣传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事实上,药品在包装盒上还同时存在一个注册

商标。该人士表示,国外药品一般只存在通用名和商标,但我国部分OTC药品却在大力宣传商品名的同时,忽略了企业自身的商标。

  白云山制药厂厂长陈矛告诉记者,日后对于OTC产品来说,患者更多地将关心生产企业,而不再局限于此前简单的商品名。“这样一来,企业未来将真的只能拼品牌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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