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姚志刚)3月10日,北京首都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运行合格审定领导小组组长、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陈景林代表民航华北管理局,接受了北京首都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覃有幸递交的运行合格审定正式申请。这标志着管理局对该公司运行合格审定工作正式开始。
地区管理局依据民航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即CCAR-91部),对辖区内通用
航空公司进行运行合格审定是民航总局实施对通用航空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审定将使企业的管理更加正规,有利于企业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政府对企业监督管理的透明度。审定过程包括预先申请、正式申请、文件审查、验证和颁证5个阶段。企业编写的《运行手册》、《运行规范》一经批准,就将成为企业实施运行、管理的依据和准则,管理局也将以此为依据,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首都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获民航总局批准为乙类通用航空企业,现有员工38人,航空器4架,运营基地为北京定陵机场,开展的作业项目有:电力巡查、道路巡视、空中救援、航空摄影、航空游览、私用驾照培训等。运营以来总飞行时间4347小时。
在接受正式申请的同时,陈景林强调:首都通用航空有限公司6年运行中总体上保持了安全,但也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他对审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审定工作重要性,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教育,确保公司不折不扣地按照手册程序的规定运行;二是手册的编写和审定要注重符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审定使公司树立手册的绝对权威,形成依据手册组织生产、实施管理的良好风气;三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建立起公司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有效机制,确保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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