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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东北空管局沈阳运行中心实行信息通报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 10:35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本网讯 民航东北空管局沈阳运行中心日前下发《信息通报制度》,以加强和规范空管信息通报管理工作,确保运行信息渠道畅通。同时锦州、丹东、朝阳机场空管部门及辽宁省内通用航空基地需要通报的内容,均参照运行中心信息通报制度执行。

  信息通报的内容包括日常运行信息通报和不正常信息通报。正常信息通报内容包括:机场起降架次及小时高峰架次、管制区域内保障架次及小时高峰架次;专机及重要飞行保
障及准备情况、空管设备运行状况、运行中心所辖机场、区域内天气形势的演变对飞行活动的影响及造成航班大面积延误和流量控制的情况等。不正常信息通报内容包括:管制区域内发生的航空器被劫、炸情况;空管设备故障情况;航空器空中故障、复飞、返航、改航、备降、中断起飞;所在机场及管制区域内航路的关闭、开放;航空器在机场取消的情况和原因;其它在第一时间获悉或掌握的影响飞行安全的情况;场区内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等。制度内还明确了信息通报的程序,统一了“空管部门每日运行情况通报表”及“专机重要飞行报告单”的样式,制做了沈阳空管运行中心信息报告流程图,信息通报工作全部按流程操作,从而保证了运行信息渠道畅通,信息通报工作顺畅、有序。(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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