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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源头价根除药价虚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7:5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尹雪梅) 全国人大代表孙秀兰在议案中提出,为了根除药品价格虚高的“弊病”,必须多管齐下,从源头抓起,尽快实现全国统一药品价格,实行统一定价、源头定价;撤销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她建议修改《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全国实行统一药品价格,从源头上控制价格虚高。

  据孙秀兰代表介绍,目前,我国药品价格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具体负责,
全国6000多家药厂、几万个品种规格药品的定价都由该处负责,这种定价机制公众参与严重不足,很难对药品的成本、工艺、生产过程进行界定。有些是按照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定价,致使药品价格过高,同品种、同规格、不同厂家的药品生产价格相差甚至高达百倍,有的药品标价与政府定价居然相差10倍。

  她举例说,药品的成本,除了药材本身以外,还要加上开发费用,广告费用,还有在流通环节的费用,全部加起来就难以确定了。某药厂推销一种注射液,厂家标明的价格构成是:制造成本13.46元、销售费用3.51元、财务费用1.90元、管理费用1.77元、利润1.03元、销售利润率5%,最后物价部门审定的含税出厂价格为24.58元,含税批发价格为29.99元,再加上15%的批零差率,零售价达34元左右。然而,药厂人员与医药公司敲定的供货价格却只有6.5元。

  目前,我国临床使用的药品有近1万种,但属物价部门定价的药品只是其中的极小一部分,大部分药品可以由企业自行定价报物价部门备案。孙秀兰代表认为,这样,药品的降价空间就很难说清楚。她指出,目前《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价格没有硬性规定,而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她认为这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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