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闽粤三大制鞋基地结盟反击 主攻无损害抗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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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01:28 东方早报 | |||||||||
早报浙江专稿 陈周锡 在4月7日欧盟极可能对中国皮鞋起征4%~19.4%的反倾销税前夕,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国内3大鞋业基地———浙江温州、福建泉州、广东的鞋业协会(商会)昨天正式宣布联合组建“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下文简称“应对联盟”),并对外发布了“应对联盟宣言”,联合国内鞋企及境外相关利益群体进行“无损害抗辩”。
三地联盟 继上月8日广东8家企业成立“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后,昨天温州鞋革协会秘书长朱峰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温州鞋革协会、泉州鞋业商会、广东鞋业厂商会已正式宣布联合组建“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 昨晚7时,广东鞋业厂商会、泉州市鞋业商会和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联合正式发布“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宣言”,认为欧盟对中国鞋反倾销及在市场经济待遇裁决问题上缺乏客观公正性。 据透露,该“应对联盟”由温州鞋革协会牵头组建,其“宣言”认为:欧盟对中国鞋反倾销调查缺乏证据,实为贸易保护;一旦承担高额反倾销税,中国鞋就无利可言;中国鞋对意大利等一些欧盟国家相关产业产生影响,这是由于他们自身存在诸多不景气的因素形成,并非纯粹中国鞋冲击造成;利用优势资源互补,为欧盟消费者制造价廉物美的中国鞋等轻工产品,才符合广大消费者利益和市场需求。 该“宣言”认为,制鞋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98%以上企业属于民营和外资;另外广东、温州、泉州三地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三地鞋企均为独资或股份合资性质,根本不存在政府优惠补贴一说。而欧方却无视这一事实,否决了所有中国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并拟征收反倾销税,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原则。 “‘应对联盟’是民间自主行为”,朱峰认为,与此前各地行业协会的“单兵作战”不同,三地鞋业协会(商会)跨地“集体作战”,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针对国际贸易纠纷的“民间应诉团队”,旨在“以更积极的态度应对欧盟反倾销无损害抗辩,争取更大的权益。”据了解,此前温州、泉州和广东鞋业协会(商会)已就成立“应对联盟”进行了多次沟通。 广东、温州、泉州为我国重要制鞋基地,也是这次欧盟反倾销案涉案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据悉,温州被称为“中国鞋都”,占全国鞋类出口欧盟总额的60%左右;广东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鞋业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年产鞋量、出口量、出口值占全国44.5%左右;泉州去年鞋类产值达500亿元,到2010年产值将达1000亿元。 “此时联合组建‘应对联盟’,无疑会给欧盟抵制中国鞋施加强大压力。”朱峰表示。 “主攻”无损害抗辩 种种迹象表明,与此前应对反倾销侧重“幅度抗辩”不同,目前,鞋企把“主攻策略”转向了“无损害抗辩”。自广东8家鞋业“应对联盟”提出“无损害抗辩”后,温州市鞋业协会也明确表示:提起无损害抗辩。 本月2日,在温州市外经贸局、温州鞋类出口专业委员会共同商讨应对反倾销调查的会议上,市鞋革行业协会、市鞋类出口专业委员会成员企业达成协议:集体提起无损害抗辩。据了解,温州东艺、奥康、吉尔达、泰马等企业均表示将予以配合。 根据《WTO反倾销协定》,具备3个基本要件即构成倾销:有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内产业存在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倾销行为和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国内企业面临此类诉讼,应诉一般可从倾销幅度抗辩、无损害抗辩两方面入手。企业进行幅度抗辩争取到的市场经济地位、单独税率只适用该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争取到的结果则适用涉案全行业。 “从侧重幅度抗辩到无损害抗辩,确实说明鞋企应对欧盟反倾销的策略在转移”,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官员认为,根据欧盟反倾销程序规定,欧委会一般会从“倾销”、“损害”两条线进行调查,且“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关联。 据北京博衡律师事务所一不愿具名的律师介绍,与单个企业幅度抗辩的“单兵作战”方式相比,无损害抗辩属“集体作战”,需要国内企业、欧盟进口商和零售商,以及国内行业协会、部门的积参与和支持。一旦无损害抗辩成功,意味着欧盟对华鞋产品反倾销调查中止,无需再进行倾销初裁、倾销终裁、损害终裁等程序。 “提出无损害抗辩,是在之前幅度抗辩的经验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全国行业的利益”,朱峰透露,目前,温州有关企业正搜集证据、数据,证明温州鞋出口未对欧盟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