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法案重启 中国打火机业进入调整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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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1:58 中国产经新闻 | |||||||||
市场观察 CIEN记者 陈淑亚 报道 日前,记者获悉,温州打火机行业已收到欧盟各成员国表决通过的CR法规决议草案,草案内容显示,浙江所有打火机生产企业的产品将有绝大部分不符合标准。
“CR”法规设置高槛 据温州烟具行业协会会长周大虎向CIEN记者介绍,新版的“CR”法规,除了在打火机的销售材料、及其使用等方面设置了许多硬性的杠杆之外,还提出打火机使用寿命必须在5年以上,否则就要装安全锁。据了解,浙江打火机出口占到全国的2/3左右,而出口到欧盟的就占到出口总量的一半以上。而实际上,新版“CR”法规的这一要求,浙江省没有一家企业可以做得到。 周大虎表示,协会目前正对法规中不合理的地方形成意见,然后反馈给国家商务部,由商务部跟欧盟进行交涉,希望他们能够对草案进行修改。周大虎说,CR出台的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防止孩子开启打火机,保护儿童安全。而按照CR的规定,所谓的非豪华打火机要上安全锁,而豪华的就可以不受约束,这显然不合理,因为安全并不取决于豪华程度;另外,全面禁止儿童玩具打火机进入欧盟,也与法规本身对打火机上安全锁的要求自相矛盾。 打火机业进入调整期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每年约有400亿美元的出口受到国外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其中很大一部分明显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 就如何加强对国外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问题。周大虎在回答CIEN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在欧盟设限的贸易壁垒面前。我国打火机行业一要理性地应对;二要提高打火机行业的技术水平,苦练内功。” 业内专家也普遍认为,在针对国外市场的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中,我们企业应充分意识到,“打破”壁垒与“突破”壁垒相结合。而不应仅仅寄希望于政府的交涉,应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突破”上,在交涉的同时,甚至是在得知有关技术壁垒信息时,就应着手开发相应专利技术。变被动受限为主动调整。主动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等级,以适应该进口国技术标准的要求,保住甚至扩大自己在该国的市场份额。 企业加大研发力量 CIEN记者从新海电气公司了解到,2003年,该企业及时调整方向研制出5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带CR装置的打火机,并已先后在美国、欧盟申请了专利,这样一来,企业在贸易中的风险就会有所降低。 但对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目前尚难以掌握CR标准的生产技术。国内的打火机企业在欧盟申请注册CR的专利技术,并不是太多。而欧美企业已抢先注册了多项专利,这也给国内企业注册CR专利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在应对中国目前的出口商品的众多贸易摩擦冲击中,温州日丰打火机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发静的话掷地有声:“综合所有的竞争,其核心内容就是一个实力的较量。因此,能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与经济实力是最重要的。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贸易摩擦和贸易纠纷仍会频繁,但无论在今后遇到什么样的新问题,只要我们能够以正确积极的态度,并依照WTO的规则齐心协力共同应对,我们就一定能够解决好所发生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