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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纠纷可以仲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0:09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夏)本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在市交委今年的“服务年”中将打造“放心修车工程”。记者昨天了解到,“服务年”期间将举行8项服务活动、完善提高4项现有的服务举措、建立5项长效服务机制。

  随着私家车的迅速发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日渐火爆,维修质量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大多数机动车用户不了解汽车性能,维修时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管理部门硬性
要求各维修企业在醒目地方张贴公示牌匾,要有质量保证期、工时定额、价格表等项目,并出具合格证。今年,管理处还建立了处长接待日,每月15日用户可来访、来信、来电就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修车质量等方面进行咨询或投诉,投诉电话(24326997);按照政务公开原则,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行业管理动态、公布数据统计信息、重大违章处理决定等;在现有汽车维修网站的基础上,增设维修网点的“电子地图”,建立车辆援救网络;尤其是在去年底,在天津仲裁委员会授权下,建立了汽车维修汽车用品仲裁工作站,30多位专家将为机动车维修中产生的纠纷进行仲裁;今年还将建立企业诚信经营等级评比制度,对维修企业的资质条件、经营行为、服务水平等信用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好坏都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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