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启动对华木制家具反倾销复审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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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21:52 中华商务网 | |||||||||
日前,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FederalRegister)上公布了对我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行政复审的立案通知。复审调查期间为2004年6月24日到2005年12月31日,在上述复审期间有出口美国的木制卧室家具并进行了海关清关的企业,在今年1月份提起年度复审后,还要尽可能通过年度复审降低自己的反倾销税率,以在美国市场仍占有一定的份额。
据参与本案代理工作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贾红卫律师介绍,美国商务部这次正式立案调查的中国企业共有107家,其中深圳企业有10家,占近十分之一,今年新提出参加复审调查的企业共有78家,占近80%。由于涉案企业的数量较多,美国商务部的人力有限,因此商务部决定进行抽样调查。具体做法是,对于凡是希望获得单独税率的参加了原审案件的企业,必须在2006年3月30日之前向商务部提交一份“证明函”,对于凡是新申请参加案件调查的企业应在2006年4月18日之前提交“单独税率地位”的申请书,以证明企业的出口是完全独立的,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事实上都不受政府的控制。如果涉案企业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未能提交以上两份文档,将被排除在抽样之外,并处以最高的反倾销税率。另外,所有的涉案企业应该填写出口量和金额的统计问卷,说明各自在调查期内出口到美国的木制卧室家具的数量和美元销售金额,并必须在2006年4月7日之前提交到商务部, 以便商务部确定强制调查企业进行全程配合核查。预计,此次复审将在2007年1月31日之前作出终裁。 据贾红卫律师介绍,此前,美国海关所收的前一年的所谓反倾销税只是一种保证金形式,只有通过今年的年度行政复审,才能决定前一年的最终执行的反倾销税率,届时根据复审结果多退少补。因此,对于出口美国的家具企业来说,这次复审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