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可购农垦企业国有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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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20:40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陈永君 为您报道 今年上半年,我省将完成农垦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移交工作。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化农垦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措施和方向。 减负之后的甘肃农垦,将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垦区大中型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部分国有股权,可面向国内外公开出售;鼓励优势企业组建产业化专业公司;非农垦强势工商
减负 38所学校移交 甘肃农垦始建于1953年1983年省农垦局改名为省农垦总公司,1999年省政府批准组建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省农垦系统资产的运营。 作为深化农垦企业改革的重要步骤,企业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将与企业分离移交地方管理。在此次移交中,涉及企业办中小学38所,企业办医院1个,卫生院19个。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单位的职工,比照地方同期同类人员套改执行地方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并建立职工个人工资档案。资产无偿划转,移交前已发生的债务由原企业承担。 补助 每亩不低于2000元 根据《方案》规定,2006年至2008年3年内,从农场中调整出3万亩土地用于安置移民。调整土地涉及到的职工安置费用,省政府按每亩耕地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