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思:不保护好知识产权中国难再有四大发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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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4日 16:2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顾钱江 季明) “房子让人无故给拆了,你肯定不答应;可为什么对盗版书这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不当回事了呢?”全国人大代表郑成思大声地说,“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结果让创新者成了弱势群体!” 记者4日当面提出“中国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郑成思教授的第一反应是生气。
郑成思对不久前去世的王选教授深感痛惜。他说,王选发明激光照排技术创办了北大方正,但方正的技术和软件被侵权,据说在中关村养活了十来家公司,而直到去世王选也没打赢官司,“王选心中是郁闷的,创新者就这么走了!” “我比王选强,我还打赢了官司。”郑成思自嘲道。两年前,郑教授亲身打了一场版权官司,虽然两年间焦头烂额,但到底还是赢了,“我碰上了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她费了很大劲来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他说。 这个案子虽在法律上赢了,但让郑成思想不通的是:本来是一家网络公司未经许可将他享有著作权的图书上网传播,可许多网民却认为郑成思的维权行为“自私”。要是再碰上这样的官司还会不会打?郑成思肯定地回答:“不打了!我怕打了半天,还是白打!”看上去,年已六旬、身体孱弱的郑教授恐怕也禁不起这样的折腾。他说,国内一些媒体讲要“反对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但中国与国外的情况有所不同:国外的知识产权多是大公司所有,因此存在权利滥用问题,而中国即使是职务发明,专利也归个人所有。个人是无法滥用权利的,相反,权利人自己的权益却屡屡被侵犯。 这位著名的知识产权保护专家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都承认“中国有世界上最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问题的关键是执行力度不够,在现实当中不能很好地落实,结果让一些侵权者得利,而让创新者心寒。 “许多企业不愿意搞创新,因为创新成功了别人不征得你的同意就拿去用,侵权者往往受不到严厉的制裁。”郑成思说,“这是最危险的,如果创新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长此以往就会形成‘逆向淘汰’。” 中国已经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郑成思连称“好事”,而关键还在“落实”。他说,创新对中国的发展十分重要,“不用管外国人说什么,重要的是我们自己觉得对,我们就要去做。” 郑成思指出,中国要保护好知识产权至少得做两件事:一是教育,人人都要建立尊重创新者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严惩,让侵权者付出巨大代价,还权利人以公道。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举世闻名,但郑成思强调,“如果不真正保护好知识产权,中国以后就难再有‘四大发明’那样的科技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