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佩) 一项来自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的调查显示,去年上半年我国医药设备利用率只有55.4%,有近一半的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为缓解产能过剩对医药行业发展的束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上半年将适度扩大药品委托加工生产范围,以后持有新药证书的非药品生产企业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上月中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边振甲发布了药品安全监管
司拟定的有关适度扩大药品委托生产范围的初步方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相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目前该方案已经进入调研阶段。
方案已经进入调研阶段
据悉,该方案将药品委托加工的范围扩大至: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持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化合物专利期或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的制药厂商。
而持有以下药品《新药证书》的非药品生产企业、且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以后也可以进行委托加工。这些药品包括: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不过,血液制剂、疫苗制品、中药注射剂这些对生产过程要求很高的产品将不允许委托加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