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不许医院只进高价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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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16: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 姜明) 日前,天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公布了药品采购标准,规定:医院在采购药品时,对同一用名、同剂型的药品要同时购入不同价位的品种,不允许只进高价药。这标志着医疗费用已纳入硬性降费指标。 标准还规定,二级以上医院所需药品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在中标候选品种中选购药品,不得擅自采购和销售非中标品种;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
该市卫生部门要求医院在合理使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必须坚持能用国产药不用进口药,能用普通药不用贵重药的原则;停止使用一些贵重药品;实行门诊处方限额管理,严格控制大处方;把合理用药、科学用药,作为降低费用的重要举措来落实。采取“面上单位普遍督察、末尾单位重点督察”等方式,定期检查、分析、通报各单位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