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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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1:08 第一财经日报 | |||||||||
集体林地有望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本报记者 常菁 发自北京 被称为“第三次土地改革”的林权制度改革,将于今年全面展开。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准备安排两方面的改革:一是继续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实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其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将全面展开。 有专家评论说,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贾治邦表示,林业部门将按照森林的主要用途,把它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产业林两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和政策措施。其中对产业林的改革包括: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即对属于集体的林地实行林权制度改革;对国有林场的改革和对国有林区的体制改革。 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会总结推广福建、江西等省的经验和做法。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改革,今年主要是试点。 据了解,福建、江西两省的林权改革借鉴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都提出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其中福建把集体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明晰到户,建立以林农为主体的微观市场经营主体,放活山林经营权,落实林业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确保林地经营者的收益权。江西的改革内容则主要包括: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 据介绍,国家力争到2010年使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32亿立方米,50%的自然湿地和90%的国家重要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0亿元,商品材产量达到9980万立方米,人工林供材率达到70%以上,木材综合利用率达到70%,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