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全面启动林权制度重大改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7: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姚润丰)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27日表示,2006年我国将全面启动林权制度重大改革,由于林业的主战场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也将在农村。 贾治邦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进一步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动力源泉。搞好集体林区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对于林业的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关于林权改革的基本思路,贾治邦说,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林权制度改革将对林农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和利益?贾治邦说,这项改革既可促进农村快速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也给农村和农民带来十分显著的利益。一是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村级财力,巩固基层政权;三是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他介绍说,今年春节前,通过对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的实地调研了解到,南平、三明等重点林区农民收入的一半来自林业。邵武市上坪村全村人均每年林业收入达5200多元,家家有摩托车,甚至部分家庭有了私家汽车,70多户村民在城区购买了商品房,占总数的三分之一。福建省林区平均每个村每年从林业中收入达3至5万元,一些重点林区村级林业收入达10万元,村里已经进行道路、水电、教育等公益建设,推动了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