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全国推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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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11:54 新华网 | |||||||||
[中央电视台记者] 贾局长,刚才您提到福建省的林权政策。我们了解到,今年林权政策要在全国推开,这项改革有一些媒体把它跟建国之初的土改,还有20年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并列为中国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对这个说法您怎么评价?另外,全国范围的林权制度改革估计是在什么时候正式推行?谢谢! [贾治邦] 谢谢。这个问题我觉得提得非常好。因为我国江西、福建、浙江等南方的一
这个改革的意义的确十分重大,它首先能够使林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特别是对农民的收入来说,可以上一个大台阶,成为农民收入的一个主要渠道,实践已经证明了。林业的改革是“十一五”要抓的重头戏,林业必须深化改革,不深化改革,林业的发展潜力、活力就不具备。 “十一五”我们按照中央对林业的改革要求,准备安排两个方面的改革。第一,继续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第二,实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关于分类经营的改革,我们确定,在充分发挥林业多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森林的主要用途,把它分成生态公益林和商品产业林这两类森林,加快这两类分类经营的区划界定。对生态公益林而言,我们采取和产业林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和政策措施。 生态公益林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对产业林,我们实行产权制度等三个方面的改革。第一个方面是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就是对属于集体的林地实行林权制度改革;第二个方面,对国有林场进行改革;第三是对国有林区的体制进行改革。 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们打算今年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国推开。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改革,我们今年主要是改革试点,在总结、完善这些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制定政策,全面推开。 总之,林业的改革非常复杂,我们一定要坚持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中央的政策,提高林业生产力,提高林业工人的生活水平,增加他们的收入,同时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