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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口美国标明致敏成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 08:58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会文)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1月1日起,美国开始实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下称《法规》)。根据《法规》,我国出口美国的糖果、糕点、酒等其他产品如果成分中含有《法规》中所列的8种物质都需要执行新标签规定。

  该法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并受《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监管的包装食品(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必须符合《法规》中有关的食品过敏标注要求。根据《法规》,标签必须清
楚列明,食品成分是否含有任何源自8种主要致敏食物的蛋白质,包括牛奶、蛋、鱼(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动物(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花生、小麦、大豆。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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