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等多种费用,属“国际惯例”,还是“苛捐杂税”?25日,四名不堪重负的供应商代表向记者反映超市“圈钱”内幕。
此前,他们已向广东省部分人大代表反映情况,陈亚汗等11名代表在省人大会议期间联名提出相关建议,希望有关方面对超市暴露出的问题进行立法监督。
一年到头杂费不断
“又来了!”一纸来自某超市的收费通知书,令供应商徐女士头痛不已。徐女士是酒类供应商,一年前,她从易×××超市撤架了。她说一年到头杂费没完没了,生意实在没法做下去。而供应某知名水饺的黄先生也因承担不了又多又重的杂费而撤出好××超市。
据供货商们反映,几乎所有超市都向供应商收取多项杂费,虽然各超市收费额不一,但一般超市在新店开张或周年庆祝等都向每个供应商收取1000元以上。一位供货商算了一笔账:按每种商品100元计,100元×15(分店)×20000(品种)=3000万元。过一个节,超市就能圈钱数千万元。
最惊人还是进场费
更具有争议的是“进场费”。当供应商多年的陈先生说,行内人都知道,超市有个“行规”:供应商供货给超市销售,要先交纳一笔惊人的进场费。如好××进场费至少要5万元。陈先生供应的海产品,有超市曾开出10万元的进场费,后来超市看在该产品是绿色食品、销路又好的分上,降低进场费,但仍高达7万元。
陈先生说,超市越来越普及,产品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生存,要缴高额进场费,超市与供货商形成“周瑜打黄盖”的局面。陈先生为普通超市算了笔账:如果每个商品供应商按5万至10万元进场费计算,每个超市按1000个供应商计算,单进场费就逾亿元!这是个惊人的数字。
据陈先生说,广州以及深圳、东莞等地的超市,只有极个别在认可产品的情况下不收进场费,其余超市都收取,这俨然成为“行业惯例”。
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其实,超市向供应商狮子大开口的结果,最终会让消费者权益受损。供应商黄先生说,超市进场费高、杂费多,导致一些品牌商品进不来或撤场,消费者少了选择余地;同时,为应付种种收费,供应商只能通过降低成本的方法来求生存,由此造成质量下降。
供应商代表无奈地说,关于超市收费问题,他们曾到各处反映过,得到的答复往往是一句:“这是商业行为。”他们希望对超市立法加以监管,让超市透明起来,营造公平环境,也让消费者放心。
超市说按惯例操作
一位大型民营连锁超市的高层管理人员用“竞争激烈、压力巨大”来概括超市的经营管理。他承认,供应商反映的收费问题都是实情,但也是超市行业的惯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目前各大超市是按此惯例操作的。
《羊城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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