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24日电(记者 王志)记者从山东省第二次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山东工商、公安部门2005年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20起,取缔传销窝点、培训场所超过800个,遣散传销人员近6万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2005年,山东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4起,取缔传销人员居住窝点、培训场所799个,驱散传销人员4万多人;山东公安机关共打掉传销团伙267个,立案查处利用传销手
段进行的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案件86起,涉案金额达5亿多元,遣散传销人员1.9万人,包括相继成功破获了济南“4.09”特大非法传销案和聊城某化妆品非法传销案等6起特大传销案件。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指出,目前山东传销活动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进行“拉人头”诈骗是传销活动的主流;传销组织“拉人头”诈骗的主要手段为施行精神、经济和人身三方面的控制;传销组织常跨地域活动,分布很广,参与人员来源、结构复杂;传销团伙组织严密,活动隐蔽,反侦查能力强;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传销的问题日益突出;打着“直销”旗号搞传销的活动有所抬头。
据了解,山东省为了有效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目前已形成由宣传、教育、公安、文化、工商等18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已将打击传销纳入“平安山东”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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