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中药同品种保护企业数量将减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 09:24 城市快报

  周明

  记者昨日获悉,随着《关于中药品种保护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下发,今后中药同品种保护企业的数量将不可避免地减少。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举在加强对中药品种保护力度的同时,也有利于中药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将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以及《中国医药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批准其他企业提出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申请。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如果在批准前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其中未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应当在《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同品种保护申请。

  记者周明/城市快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23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