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管道、中国燃气、新奥等均对福州迄今最大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感兴趣
本报记者 邵芳卿 发自福建
酝酿近两年之久,22日,福州市迄今最大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终于浮出水面。
福州市建设局当天正式发出福州煤气公司49%国有产权转让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称,该公司议定净资产为5.2949亿元,将以特许经营的模式进行运作。据悉,中海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等企业已经对竞买表示出了兴趣。
好女不愁嫁?
公告称,成立于1990年的福州市煤气公司系福州市建设局下属国有企业,拥有两个气源厂,设计生产能力合计14.23万立方米/日,现有供气区域近70平方公里,至2004年6月底,发展民用户23.67万户,工业、团体、营业性用户522家,煤气管道铺设903公里。
该公司另有6家全资子公司,还投资福州开发区龙安燃气工程有限公司(40%股份)及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33%股份)。
此前在去年3月,福州市液化气有限公司49%的国有股作为该市继公交之后第二项改制的公用事业启动,但知情人士称,由于配套费方面的权利尚未厘清,目前仍“卡壳”着。
“液化气公司不赚钱,而煤气公司资产比较优良,市场比较稳定。”知情人士看好煤气公司转让的前景。
据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李恭好透露,虽然3月16日报名才截止,但中海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燃气公司、华润集团及内地最大的民营燃气公司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等八九家中外公司都表示了强烈兴趣,“中国燃气有限公司前两天还来福州考察了。”
李恭好称:“很多买家都看好将来液化天然气(LNG)进入福州这一点。”福州市煤气公司总经理李茂水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未来福建LNG项目延伸到福州后,市场、价格、气源将更趋稳定,受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度将小于目前。“主要债务已剥离,改制后应该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
竞买得手后不得随即抛出
公告还设立门槛,要求竞买企业的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或须经营城市管道燃气至少5年等。
按福州市方面的要求,一旦买家中标,以新公司的名义与福州市建设局签订燃气特许经营合同后,方可拥有管道气25年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权的有效期内,不通过行使股东权的办法促使新公司以转让、出租、质押等方式处分特许经营权。
李恭好说:“不能给个别公司以转手抛出的机会,以免留下后遗症,投资回报要在25年中逐渐体现。”他认为,事关国计民生,福州市政府希望竞买方是具备相当实力的国内外企业,并可提出第二代、第三代投资规划,以保证市民生活的安稳。
福州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煤气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后,用气价格方面,政府还是会动用价格调节机制,届时市民可得到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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