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我国首个地方性港口法规上海落地 3月1日起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 07:37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洪其华 发自上海

  国内首个地方性港口法规——《上海港口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法律制度、市场活力、开放程度、政府效率等软环境建设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获悉,该《条例》分为总则、港口规划建设和岸线使用
、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安全和维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四十二条,其规范的内容覆盖了当前上海港口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目前,随着国际航运业向全球网络化和船舶大型化方向发展,港口也逐步趋于枢纽港和喂给港的国际分工;世界航运格局调整、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为上海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与世界先进港口相比,上海港的综合竞争能力还存在差距,其中如法律制度等软环境的完善不容忽视。

  专家表示,上海港应建立何种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港口及其腹地资源应如何整合,与港口相关的产业配套、产业链和产业群效应怎样形成,政府应制定哪些政策来支持港口经济的发展等,都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上海港是个国际性大港,伴随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推进,在港区管理、港口服务环境优化、多元投资、多家经营的市场机制和市场监管、港口安全管理、资源优化配置、履行国际公约等方面都亟须配套相应的法规规范。

  而《上海港口条例》的制定实施,就是结合上海港的实际,明确《港口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规范,同时也借鉴国际港口之间公认的运行规则和服务标准,建立公开化、国际化、规范化的港口法制环境,加快上海港的软环境建设,提升上海港口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96,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