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蓟县14万亩森林享受国家补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09:00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忠权)昨天,从林业主管部门获悉,由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今年将继续实行,本市蓟县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于桥水库湿地周围等14万亩重点公益林继续被纳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范围。与此同时,本市也正在规划实施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根据相关具体情况逐步制定一系列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据了解,蓟县今年继续获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林地包括:保护区与自然遗产7.05万亩,湿地水库7.18万亩,共涉及八仙山、国有林场2个国有单位和下营、孙各庄、西龙虎峪、五百户、别山等9个乡镇。

  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的补偿对象是承担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单位,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乡镇集体和个人的管护责任人,国家对核定的重点公益林每亩每年拨付补偿基金5元。八仙山和于桥水库湿地在本市具有极为重要的生态地位,素有“北方神农架”和“天津大水缸”之称,该补偿基金将主要用于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林农的补偿费、林木抚育费以及森林防火费等方面,这对于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闫新平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