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家庭全员实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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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17: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2月20日电 (记者 胡苏) 在刚刚闭幕的厦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局长林长树提出,今后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用政府廉租房的家庭实行全员实名制,以此避免多头占房和分配不公的现象。 林长树表示,今年将对厦门市家庭和个人的住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建立个人住房档案信息系统和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登记备案制度。今后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用政府廉租房
同时,厦门市还将制订和完善政府保障用房的准入条件,建立经济适用房退小换大机制,退出的小户型再用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针对公有租赁住房,建立多层次的租金体系和退出机制。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住房困难的廉租户家庭,实行廉租租金;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家庭,实行标准租金;对高管引进人才的过渡住房,实行准市场租金;对多占房和超过享受住房优惠政策面积标准的,实行市场租金,以解决退出难问题。 据了解,2006年厦门市计划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公有租赁住房土地40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