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本市严查进境木包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8:45 天津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于兴国刘艳华记者门心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11号(2005)联合公告精神,今年1月份,天津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境木包装检验检疫工作,并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成效显著。截至2月5日,共检疫进境木包装4848批,检出不如实申报26批,标识不规范或没有标识木包装82批。对申报不实的报检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金额65000元,为去年同期的25倍。

  联合公告实施前,按照相关要求,对于非法检疫货物木质包装,天津检验检疫局仅对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货物木包装受理报检,海关协助把关,受理报检后,按申报有木包装50%抽检,非针叶声明100%检疫,出具证书的按30%抽检,由于抽检比例相近,申报不实的情况较少。据分析,造成企业违规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利用检验检疫部门对无木包装的货物实行低抽验比例政策,不如实申报,有意将有木包装的货物按无木包装申报,故意逃避木包装检疫。二是实行标识管理初期,一些非重点国家企业对我国木包装政策了解不够,木包装没有加注标识,造成木包装无标识增多。三是买卖双方对货物运输环节中用于加固的木包装情况不知情,加大了问题出现的几率。

  责任编辑:刘星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