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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医疗广告须示忠告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8:37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强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凡含有广告内容的栏(节)目,要求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要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
作为整治重点,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要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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