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加大公用事业投入,减轻市民负担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 周乐瑞、崔朝阳、尹安学、傅汉荣、王晓云 报道:公用事业亏损不能老让市民掏钱“垫背”!广东省政协委员王则楚拟向明天召开的省政协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加大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投入,减轻市民负担。
“改水表”也要百姓掏钱?
“打的”要多付1元钱,水价猛涨到每吨1.32元,瓶装液化气价升到110元……王则楚在提案中列举了去年以来广州几项公用事业涨价。
有市民对此感到“吃力”,但在相关部门看来,涨价有“理”:要么价格偏低,要么经营亏损。
“这些理由看似合理,但有的却无形中通过涨价,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摊分在市民身上。”王则楚以水价提升为例———
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提升水价主要是为了筹集11亿元资金,用于“抄表到户”的水表改造和二次供水的管理费用。“为什么改水表这样的基础设施要由市民‘埋单’?我们纳税人交的税都用到哪里去了?”王则楚对此提出疑问。他指出,公用事业历来是政府通过税收为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为国民提供的福利,“国外很多地方原则上都把公用事业的投入放在首位,但目前我们一些地方却把国民财富大部分用于各种投资。”
王则楚认为,在考虑公用事业亏损需要弥补成本的时候,不能只想到让市民来掏钱,政府也应承担一部分费用,加大对公用事业的补贴;同时,政府应主动从一些垄断性、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建立一个合理的公共财政政策。
立法保证水电气投入
王则楚在提案中建议:政府应加大财政对居民用水、电、气、邮、公交、电信、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建设的投入,不应将其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转嫁到居民身上。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建章立规,保证财政对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的投入比例。
调价不能政府说了算
王则楚还专门提到他前年提交的一个提案———公用事业物价变动应在政府、企业和当地百姓三方参加的听证会的基础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意见,增加作为重大事项,由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来完成。当时省物价局答复:水电提价不必人大审议,以免烦琐复杂降低效率。“但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基本权利,水电提价属重大事项,应报人大。”王则楚在此次的提案仍执着强调:水、电、气、邮等调价应由人大常委会作出调价决定,不得由政府单方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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