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负责人表示购买节能住宅有望享受税收优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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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3:4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童曙泉)国务院新闻办昨天召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闻发布会,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为了发展节能住宅,建设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加紧制定对节能住宅消费者的经济激励方式。针对目前老百姓关注的即将在“十一五”后期开征的物业税,购买节能住宅的消费者届时有望享受到减低征收税率的“优待”。 开发购买节能住宅有望减免相关税费
据仇保兴介绍,在推行节能住宅的过程中,北京的新建住宅要达到节能65%的水平。但建造节能住宅的成本要比原来提高5%到8%,每平方米要增加100到200元钱。这个成本怎么收回?谁来负担?成为推广节能建筑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仇保兴分析说,通过节约日常所节约的各种能源,比如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每采暖季可以节约1000多公斤的煤,一般在业主住进节能住宅5年后就可以收回为住宅节能额外支付的建筑成本。 仇保兴说,关于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优惠政策,各个发达国家早就在实行。其效力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对节能建筑的认证制度。对于老百姓来说,只要买的是节能住宅,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选择了节能率高的住宅的业主,可以省出一大笔能源费用;另外,国家正在酝酿出台物业税,物业税就把原来的房地产税和其他的杂税、杂费都并在一起了,根据我国正在研究的经济政策,将来对绿色建筑、高标准的节能建筑的物业税有可能减免;开发商建设低能耗住宅,享受墙改基金返还,并能得到优惠的贴息贷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注明节能效率 仇保兴告诉记者,在今年年底之前,建设部将启用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今后必须注明节能指标,未注明该指标的房地产项目不得进行销售。 仇保兴介绍,从2006年1月1日起,建设部明确开发商必须在售楼处公示节能信息,而新的预售许可证也正在制定过程中,预计年内使用。 同时,启动绿色建筑的认证制度:要采取五个等级来验明正身,等级高的,节能率高,节水率高,节材率高,住在里面的人更加健康、更加舒适。通过五个等级向社会公布住宅建筑在节能生态方面的质量如何。 “建设部制定这样的认证体系,要达到两个方面的启蒙性教育。”仇保兴解释说,一是用户的启蒙性教育,要把老百姓的兴趣从对一些流行的飘窗、玻璃幕墙等等看上去很漂亮,却是能源杀手式的房子转移到舒适、健康、环保、节能的房子上来。二是对设计师的启蒙性教育。符合建筑的最低节能标准,是设计的首要条件。 节能住宅不达标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 仇保兴说,主管部门还将强化对开发商的节能管理,防止他们盲目地追求市场的流行风潮,而忽视了建筑节能和可持续发展。今后,凡是开发商没有注明节能效率的新建住宅,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业主在入住后,如果建设部门的节能测量机构测试,节能指标没有达到开发商预售许可证上所标注的节能率,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供热改革要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体供热问题 在国务院新闻办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供热改革要认真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冬季供热问题,重点解决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以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也包括一些农民工的冬季采暖保障。 据仇保兴介绍,供热体制改革与建筑节能关系密切。去年底,八个部委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也标志着经过三年的准备、试点,热改正式启动了。会议同时明确,突出热费制度改革的核心,也就是说把暗补变成明补;形成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的形成方式;建立谁用热谁交费的热费制度,“改变传统的按照面积来收费这样一个粗放的不节能的办法;供暖费用要像煤气、水电费那样按使用量收取。”仇保兴说,要通过供热制度的改革,推进能源的节约。波兰等一些先行国家的经验表明,只要实行供热体制改革,建筑本身不进行改造,能源的节约就可以达到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