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六药企遭美国反垄断起诉 将于近期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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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8:37 华夏时报 | |||||||||
商务部不会牵头帮药企应诉 本报记者 芬子 报道 中国六家药企在美受到反垄断诉讼。近来有传言猜测,由于这是我国药企受到的首次反垄断诉讼,而且其中涉及“维生素四大巨头”,商务部有可能牵头应诉。昨日,商务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完全是企业的行为,商务部作为行政机关不可能成立应诉团。
去年2月以来,包括中国“维生素四大巨头”在内的六家制药企业,收到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根据《海牙公约》送达的传票,两家美国公司起诉他们涉嫌“高价垄断维生素C(VC)市场”。按照程序,该案件将于近期陆续开庭。商务部一位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法律专家昨天告诉本报记者:“之前说中国商务部已经牵头成立应诉律师团的传言不实,由于这完全是企业的行为,商务部作为行政机关不可能成立应诉团。目前六家药企都在美国各自聘请了律师。” 中国原料药出口一直因为价格低廉而面临反倾销诉讼的危险,而此次维尔康(华北制药)、维生药业(石药集团)、江山制药(华源集团)、东北制药等六家VC生产商被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ScienceProductsInc.公司起诉,尚属我国原料药企业遭遇的第一例“反垄断”诉讼案。原告称自2001年12月起我国六家企业联合操控出口到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VC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及加利福尼亚州的《反垄断法》。原告人表示要索取3倍的不明损害赔偿以及其他辅助赔偿。 虽然六家药企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反驳美方的反垄断指控,但专业人士指出,反垄断对企业的伤害远超过反倾销,其高额赔偿往往会令企业无法承受而被迫离开这一行业。而且反垄断没有具体的时限,往往需要双方进行长达数年的反复举证,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巨大的诉讼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