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零售特许经营权放开北京 7-11便利拔头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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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7:37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华 记者昨日获悉,全球便利老大———7-11在北京的合资公司日前拿到商务部有关批文,成为第一家获准在国内开展特许经营的外资零售企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去年正式出台后,国内特许经营的大门向外资零售巨头打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7-11目前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批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外资零售企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昨日向记者介绍,曾有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外资在国内从事特许经营业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国内的特许经营政策已经明朗化,外资零售在华可进入特许经营领域。 据了解,“7-11”是全球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由美国南方公司于1946年建立。1973年,日本伊藤洋华堂取得了美国7-11的特许经营权。1991年,日本伊藤洋华堂集团持有了美国南方公司70%的股权,成为控股方。 另据悉,台资背景的全家便利已在上海拥有100家门店,同时已经开始发展加盟店,但加盟比例不足10%。因其担心在国内发展特许经营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尚未正式向商务部申请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上海全家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目前上海全家暂以委托经营的形式发展加盟者,加盟者只是“承包经营”,没有取得独立的工商注册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