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我国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
《决定》在肯定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强调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
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
《决定》指出,目前一些地方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管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决定》强调,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要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决定》强调,要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决定》还确定了“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强化法治,综合治理;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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