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浙江分别与神华煤炭运销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分别签署了《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按照这个合同,从次年起三家大型煤炭企业将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增加供应量,到2010年,浙江仅从这三家煤炭企业就可以获得至少4000万吨的电煤供应。
据杭州海关统计,2003年1至11月,浙江省进口煤炭26.5万吨,价值776.2万美元,与上年同比增长4.19倍和4.61倍。煤炭主要来自越南、俄罗斯和加拿大。
2005年3月,两家浙江民营企业与产煤大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开发当地的丰富资源,并且返供浙江。其中,浙江中环能投资管理公司将投资120亿元建设一座坑口电站,这是浙江民营企业投资能源产业以来的最大手笔。
2005年5月,浙江省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等单位发布《关于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省投资兴办煤矿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称“温州民营企业在山西投资兴办煤矿是一种具有相当风险性的长期投资经营行为,属于正常的市场运作”。
2005年6月,省经贸委提出:将筹建省外“煤库”,同时呼唤浙江在各地的煤矿企业进行回哺。筹备两个省外产煤基地,一个位于山西大同,建成后预计年产量为1500万吨;另一个则位于安徽境内,其年产量也将达到6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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