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称,环卫处理设施运营将基本实现特许经营或委托经营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到“十一五”规划期末,为使全国城乡特别是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包装物品消费量快速增长的态势得到遏制,建设部昨天发布《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要求从事环境卫生作业和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主体,基本完成从事业单位向现代企
业的转变。
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将进行试点
建设部要求,各省市相关部门要按各地具体情况落实环卫单位的专制工作,环卫处理设施的运营将在“十一五”规划期末,基本实现特许经营或委托经营。
根据《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到2010年,我国将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万吨/日,新增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2.1万吨/日,城镇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城镇日常保洁系统将得以建立和完善,保洁作业服务也将实现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
为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建设部今后将实施4方面措施:研究各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原则,并明确乡村地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构架及其主要职能;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经济条件的若干省、市进行环境卫生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环卫专家进行调研,分别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管理体系、市场运行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应急体系作出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总结推广试点省市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体系的管理政策、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逐步在全国推广。此外还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体系和规范化的政府监管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运输环境。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仅过半数
《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同时指出,目前我国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环境污染较为突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难以与垃圾排放增长速度匹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2.12%,其余大都采用简易填埋处理,未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影响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此外,资金投入不足也制约了环卫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环卫事业进一步发展、环卫应急机制存在缺陷及乡村环卫体系相对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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